婚假 浙江省

婚假 浙江省
2018婚假 浙江省是這樣規定的呢?
“第三十六條 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以上就是2018婚假 浙江省是這樣規定的問題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