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願離婚另一方如何用法律手段離婚

一方不願離婚另一方如何用法律手段離婚

離婚的時候對方不離婚的也有選擇起訴離婚,不過出於一些人情,很多的人都會選擇協商處理的,如果沒有效果的那麼還是選擇起訴離婚最好,那麼程序是如何的。本站網小編透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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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離婚該怎麼辦

一方不願離婚另一方可以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法律手段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