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第二天續簽

合同到期第二天續簽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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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怎麼續簽

續簽流程:

1、公司在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一個月向該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願徵詢書,說明公司願意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合同,徵詢該員工是否願意續簽。員工選擇並簽字後由公司收回徵詢單。

2、如果該員工願意續簽合同,那麼在勞動合同到期前幾天或者到期當天與該員工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勞動合同。要注意如果該員工從2008.1.1起已經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或者該員工在本公司已經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在此次簽訂時,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