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坐牢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誰

男方坐牢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誰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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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男方撫養權歸誰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離婚後孩子男方撫養權歸誰呢:

1、父方有可能得到撫養權。“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2、不符合,收養人和送養人都需要滿足法定條件,且需要夫妻雙方同意送養,併到民政局辦理收養手續。

3、如果男方確實沒有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情形,女方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4、10萬塊錢不會支援。孩子的撫養權要綜合考慮哪一方更有利於子女的撫養教育來判決。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