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和勞動爭議

不當得利和勞動爭議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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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行爲人取得他人的財物沒有法律上的依據而使他人受損的事實。

不當得利的成立條件是:

1、須有一方受有利益;

2、須他方受有損失;

3、須一方受利益與他方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

4、須無合法根據。侵權行爲是指行爲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的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