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轉讓合同糾紛

食堂轉讓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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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是什麼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就是因履行債權轉讓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處理途徑:
(1)協商處理。
(2)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徵得債務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