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行政行爲法律特徵是什麼

抽象行政行爲法律特徵是什麼
抽象行政行爲法律特徵是什麼
抽象行政行爲法律特徵有:
1、抽象行政行爲具有普遍約束力。它是針對一類事或一類人,而不是針對特定人或特定事作出的,因而具有普遍約束力。抽象行政行爲是約束相對一羣公民和組織的行爲。
2、抽象行政行爲具有間接的法律效果,它不能對行政相對人發生直接的權利義務的變化,而是使有關行政相對人擁有產生權利義務變化的依據。
3、抽象行政行爲具有往後效力。它針對往後的事件作出,並只適用行政規則制定以後的行爲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