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無法使用

租賃房屋無法使用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疫情期間租賃的房屋無法使用能否提前解除租賃關係

可以先申請減免,減免屬於雙方協商的範圍,然後再看是否能解除合同。疫情雖然構成法律上的情勢變更、不可抗力,但要看對合同履行的具體影響,未造成完全無法履行的後果的,我方單方解除合同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可適當予以減少。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合同的主要條款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