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微信聊天記錄能做證據嗎

借錢不還微信聊天記錄能做證據嗎
借錢不還微信聊天記錄能做證據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借錢不還,微信聊天記錄作爲電子數據可以作爲證據使用,但其作爲電子證據,在司法實踐中,其要想具備相應的證明力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其具體證明力如何,由法官判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