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和補領有什麼區別

補辦結婚證和補領有什麼區別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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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結婚登記與補辦結婚證有什麼區別呢?

多數人認爲補辦結婚登記就是補辦結婚證,其實這種說法是片面的,補辦結婚登記與補辦結婚證有什麼區別,具體如下;
1.婚姻效力的起算時間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補領結婚證,其婚姻關係的效力從原辦理結婚登記時起算。
2.針對的對象不同
新婚姻法增加的補辦結婚登記是針對那些符合婚姻法關於結婚的實質要件,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
而補領結婚證是指那些已經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但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爲其補發結婚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