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戶主不能到場

房屋過戶戶主不能到場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重病不能到場怎麼房產過戶

可以委託辦理過戶。
房主因病不能自理,可以全權委託代理人辦理過戶手續。
房產過戶需要準備的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房產證原件,如果是雙方共有的話則需要雙方的,如果有一方無法到場的話則需要寫委託書到公證局公證。戶口本和複印件。買房: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戶口本和河口本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民鎮局開單身證明)。
(2)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如果是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5)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6)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7)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法律依據《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