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北京職工產假規定是怎麼樣的北京職工產假規定如下:1.基本產假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關政策的,產假可再增加1-3個月,最長爲7個月產假)。2.難產的可增加產假15天。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15天的產假。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