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履行是擔保嗎

第三人履行是擔保嗎
第三人履行是擔保嗎

第三人履行不是擔保。合同可以約定,第三人成爲合同履行的主體。第三人代爲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而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爲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爲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