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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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爲履行

舉個簡單的例子。甲欠乙500元,到期未還,甲向乙索要,乙說沒錢,甲原本只能向乙要錢,這時,乙的好友丙十分慷慨地說,不要找乙要錢了,我現在就替乙還500元。丙當場掏出500給甲。該案例中,甲乙是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丙就是第三人代爲履行中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