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判四年從犯投案自首減刑多少

主犯判四年從犯投案自首減刑多少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爲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主動投案自首減刑幅度是多少?

主犯判四年從犯投案自首減刑多少 第2張

一、主動投案自首減刑幅度是多少?

犯罪分子自首後一般可以得到從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後沒有得到從輕處罰,這是因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處罰,而不是必須從輕處罰。我國刑法對自首規定的是相對從寬處罰原則即“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要對犯罪後自首的予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如果犯罪分子行爲後果極其嚴重,雖然具有自首情節,但若將自首情節放到整個犯罪情節中考察,不足以成爲犯罪分子從輕根據的,則不從輕。

對於自首情節,結合自動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供述犯罪事實的完整性、穩定性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比例。

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者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二、自首的情況包括幾種?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爲。一般自首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自動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後歸案之前,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聽候司法機關處理的行爲。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條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須以各種方式向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2、特別自首是指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爲。

綜上所述,對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的認定,必須嚴格掌握條件,包括主動投案及如實陳述犯罪事實。對於主動投案的,減刑幅度可以到基準刑期的40%。當然,這個不是絕對的,法院進行判決不單純考慮自首情節,而是要綜合各自因素,比如犯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