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勞動合同到期

懷孕期勞動合同到期
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續簽合同嗎?
你好,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是可以續簽合同的。單位不得解除合同。女職工在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順延至三期結束.在三期結束後,單位因合同期屆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說用人單位將“三期”女職工辭退的,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將會依法確認爲無效行爲。 2.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爲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 晚育(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後3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子證》增加35天,如難產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嬰兒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