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獵罪與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界限是什麼

非法狩獵罪與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界限是什麼
非法狩獵罪與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界限是什麼
(1)犯罪客觀方面不同。非法狩獵罪主要表現爲在禁獵區、禁獵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實施的狩獵行爲,且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則表現爲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爲,行爲人只要客觀上對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實施了非法捕殺行爲,即可構成犯罪,不受任何“禁止性”條件和情節是否嚴重的限制。
(2)犯罪對象不同。非法狩獵罪的犯罪對象主要是指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以外的一般陸生野物;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犯罪對象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既包括陸生的野生動物,也包括水生的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