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傳喚證是立案了嗎傳喚之前不一定先需要立案。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採取的一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