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被狗咬人有責任嗎?

飼養的狗將他人咬傷,此時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對此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但要是因爲被侵權人自己故意或者存在重大過失,從而造成飼養的狗將其咬傷的話,那麼飼養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如果是因爲第三人過錯導致狗咬傷人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賠償,也可以要求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但在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之後,有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

如果是被狗咬人有責任嗎?

明確規定了飼養動物損害責任,法律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侵權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今經常發生一些動物侵權的事件,面對這樣的情況,被侵權人要能夠準確的找到責任人,也要明確自己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哪些責任。按照我國《民法典》中的規定,對於有人飼養或者管理的動物致人損害的,一般情況下可以直接要求飼養人或管理人做出賠償。不過,要是被侵權人自身存在重大過錯或者是故意爲之,那麼侵權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