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不起訴是否構成犯罪

交通肇事罪不起訴是否構成犯罪
交通肇事罪不起訴是否構成犯罪
交通肇事罪不起訴不算犯罪。交通肇事罪不起訴,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也不會留下犯罪記錄。只有經過人民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纔會留有犯罪記錄。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刑法上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爲只有交通肇事併產生重大後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後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係,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於未滿16週歲,已滿14週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並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於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爲人對於發生事故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於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爲人主觀上對於其行爲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麼該行爲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