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工資是否有發放?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工資是否有發放?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工資發放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21)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工資發放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