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異地結婚怎樣辦理結婚手續按照法律規定,新人結婚必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或者其他戶籍證明)等證件資料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所以結婚登記是可以在異地進行辦理的,但是這個“異地”指的是男女雙方中有一個人是當地的戶口才可以,否則就需要回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結婚所需證件(1)戶口本(其他戶籍資料)、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3)3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在照相館拍攝好帶來,也可以直接在民政局進行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