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行政複議申請書向誰提交

工傷認定行政複議申請書向誰提交
工傷認定行政複議申請書向誰提交,如何進行提交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應(由單位或受傷害職工、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作出相應的工傷認定決定,這是職工向單位獲得賠償的重要依據。 但單位爲了少賠償或不賠償,會對已經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提出複議(重新進行工傷認定),希望推翻原認定。 你收到的複議申請書是你單位向複議機關(法制辦公室)提出複議的一個副本,說明你單位提出了複議,意圖要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法制辦公室)改變原工傷認定。對你很不利。 你要做的是:立即向該複議機關(法制辦公室)申請以第三人身份參加該複議程序,你在複議中有權進行陳述、申辯、質證,要求複議機關維持原來對你有利的工傷認定決定,反駁單位對你不利的證據和複議請求。 關於工傷認定行政複議申請書向誰提交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