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的房產不能被抵押呢

哪些情況下的房產不能被抵押呢
哪些情況下的房產不能被抵押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設立抵押:
(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二)已依法公告在國家建設徵用拆遷範圍內的房地產;
(三)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四)列爲文物保護的古建築、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建築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訴訟保全措施的房地產;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
(七)未經中國註冊會計師確認已繳足出資額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房地產;
(八)行政機構所有的房地產,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產;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允許抵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