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七十五條第五項

交通法七十五條第五項
行政複議法第6條第五項有哪些呢?
 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複議決定爲最終裁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