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五十五條

交通法第五十五條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第五十五條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的道路,禁止拖拉機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機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於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