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的條件監視居住的條件:(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爲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爲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