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方法是什麼?

一、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方法是什麼?

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方法是什麼?

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之日起計算。

這條規定是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依法被減刑後,其被減刑後的有期徒刑起始日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至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這條規定是對無期徒刑被依法減爲有期徒刑後被執行刑期的限制性規定和起始日規定。應當理解爲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無論其一次還是數次被減刑後被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年;被執行有期徒刑的起始時間從無期徒刑判決日計算。

二、無期徒刑的概念

無期徒刑是徒刑的一種,審判機關以判決的形式終身剝奪犯罪人的自由,並監禁於一定場所的刑罰。各國法學家對無期徒刑的存廢有不同的意見。主張廢除的認爲,無期徒刑比死刑還殘酷,這種刑罰使犯人對前途頻於絕望,不能起促使犯人改過自新的作用。主張保留的認爲,對於那些犯了重罪而又不足以判處死刑的罪犯判處無期徒刑,不僅是必需的,而且由於在刑法中規定假釋、減刑等制度,給予了犯罪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和爭取出獄的希望。

無期徒刑不同於不定期刑。它是一種絕對宣告刑,即審判機關依據法律上對犯罪處罰所規定的量刑幅度,明確確定應受無期徒刑的刑罰。不定期刑是一種相對宣告刑,判決時只作罪名的宣告,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絕對不定期刑),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長期(相對不定期刑),視犯罪人入監後的表現,由行刑人員決定何時釋放的制度。中國刑法沒有采取這種制度。

綜上所述,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時間,要從裁定日那天開始計算,這是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減刑後,當日被定爲減期後的有期徒刑起始日,且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