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併購支付方式中

企業集團併購支付方式中
我國企業併購支付方式包括哪些


  1、現金支付

現金收購是指收購公司支付一定數量的現金,以取得目標公司的所有權。一旦目標企業的股東收到對其擁有股份的現金支付,就失去了對原企業的任何權益。在實際操作中,併購方的現金來源主要有自有資金、發行債券、銀行借款和出售資產等方式,按付款方式又可分爲即時支付和遞延支付兩種。現金收購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


  2、換股支付

換股併購是指併購公司將本公司股票支付給目標公司股東以按一定比例換取目標公司股票,目標公司從此終止或成爲收購公司的子公司。可以說這是一種不需動用大量現金而優化資源配置的方法。換股併購在國際上被大量採用,具體分爲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和股票回購換股三種形式。


  3、槓桿支付

槓桿支付在本質上屬於債務融資現金支付的一種。因爲它同樣是以債務融資作爲主要的資金來源,然後再用債務融資取得的現金來支付併購所需的大部分價款。所不同的是,槓桿支付的債務融資是以目標公司的資產和將來現金收入做擔保來獲取金融機構的貸款,或者透過目標公司發行高風險高利率的垃圾債券來籌集資金。在這一過程中收購方自己所需支付的現金很少(通常只佔收購資金的5%~20%),並且負債主要由目標公司的資產或現金流量償還,所以,它屬於典型的金融支援型支付方式。


  4、賣方融資

在許多情況下,併購雙方在談判時會涉及到併購方推遲支付部分或全部價款。這是在因某公司獲利不佳,賣方急於脫手的情況下,產生的有利於收購方的支付方式,與通常的“分期付款方式”相類似。不過這要求併購方有極佳的經營計劃,才易取得“賣方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