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代課教師補助

辭退代課教師補助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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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教師可以隨時辭職嗎

可以在學期中提出辭職,隨時都可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以後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要不要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

合同法中規定,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題主沒有和學校簽訂合同,所以題主無需遵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規定。代課老師可以隨時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和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題主的工作學校沒有與題主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每月支付代課老師兩倍的工資。

綜上,題主沒有與用人單位定立書面合同,因此僅僅是勞動關係,題主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可以透過口述或者寫信的方式向學校人事主管部門提出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