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如何賠償的

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如何賠償的

社會保險是國家爲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社會保險費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產生社會保險糾紛可以採取三種處理方式,即行政處理的方式、司法救濟的方式、社會參與和監督。的方式。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不交、少交或遲交社會保險費糾紛是產生社會保險費糾紛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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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如何賠償的
公司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如果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會得到下列賠償: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可得到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2、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可得到半個月工資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