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減刑假釋出獄需要辦哪些手續

犯人減刑假釋出獄需要辦哪些手續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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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假釋手續


根據刑法第82條的規定,假釋依照減刑程序進行。

此外,根據刑法第81條第1款規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後,應即報請進階人民法院複覈。進階人民法院同意假釋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進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釋的,應當裁定撤銷中級人民法院的假釋裁定。

(2)進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應當報送報請覈准假釋案件的報告、罪犯具有特殊情況的報告、假釋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予以覈准的,作出覈准裁定書;不予覈准的,應當作出撤銷原裁定、不準假釋的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