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聞侵權

關於新聞侵權
關於新聞侵權的
新聞侵權的界定新聞侵權是指新聞報道主體違反新聞法規和其他法律規範,透過新聞傳播媒介,在新聞採訪、寫作、編輯、發表過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實過失報道等形式,向受衆傳播內容違法或失實的新聞,從而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人格權,造成不法侵害的行爲。

新聞侵權的主體是從事新聞報道活動的新聞媒介和新聞從業人員。也包括其他公民或法人。新聞媒介是指從事新聞採編和傳播的單位,即法人,如電視臺、電臺、報刊社等;新聞從業人員主要是指新聞單位中從事新聞報道活動的工作人員。但非新聞工作者從事新聞工作,如給新聞單位投稿的其他作者,其提供的新聞稿源如果內容侵害他人權益時。

同樣構成新聞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