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藥申請專利的程序

膏藥申請專利的程序
膏藥申請專利的程序
藥類應申請配方發明專利,基本程序爲:
1、準備申請檔案,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可去國家專利局服務點索取相應的表格;
2、提交材料,繳納申請費,接受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
3、專利局進行審查,在一定時期內做出相應的結果處理。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爲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爲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檔案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爲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佈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