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詞證據效力是什麼呢

言詞證據效力是什麼呢
言詞證據效力是什麼呢
言詞證據,實物證據的對稱。又稱人證或人的證據。是指以言詞形式提供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鑑定意見、被害人陳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民事當事人陳述等。言詞證據材料,符合取證主體和辦案程序的相關規定,具有合法性,調查當中無刑訊逼供等非法情形的,可以作爲訴訟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
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僞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