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協議不公證有效

婚後財產協議不公證有效
婚後財產協議公證有效嗎

婚後夫妻雙方關於財產方面的協議不用公證同樣有法律效力。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之間的財產協議同樣屬於合同的一種,只要符合《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就是有效的。即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