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屋頂被損壞裂縫的賠償協議

樓房屋頂被損壞裂縫的賠償協議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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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裂縫國家賠償標準的文章" target="_blank" >國家賠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沒有具體的賠償標準,一般質量問題只負責保修,嚴重的話,走法律程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質量問題由輕到重通常可以分爲以下三種情形:

1、屬於保修範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如牆體或地坪輕微開裂、空鼓,屋頂或牆壁局部漏水、滲水等問題。購房人可以根據《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也就是說,開發商必須整改。如果拖延不決,開發商不但要承擔必要的費用,還必須進行賠償。

2、已經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是否已構成“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在司法實踐中要透過相關部門鑑定,由法院根據案情綜合評定。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問題。《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覈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如有些業主入住後,發現現澆板出現貫穿性的裂縫,直接影響居住者的安全。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出具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認可的整改方案。整改結束後,還應請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進行復檢。

另外,需要提醒購房人,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時,應要求開發商出示該樓盤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查驗該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