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法院判決如何起訴

房產繼承法院判決如何起訴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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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法院判決如何起訴

房產繼承如何起訴可以參照如下規定:

房產繼承起訴需要:

1、要確定管轄法院,需要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2、要收集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房產的證明;

3、整理起訴狀等訴訟材料;

4、到管轄法院立案,交納起訴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專屬管轄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