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分幾種形式

重婚分幾種形式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爲,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爲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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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重婚罪重婚的形式有幾種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
重婚有兩種形式:
一、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
二、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進行結婚登記,但是與之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行爲。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沒有以夫妻名義,也不是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只認定爲同居關係,而不認定爲重婚。
通俗地說,重婚是兩個婚姻關係的重合,也就是說,行爲人與配偶是合法婚姻關係,在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他人又進行婚姻登記,建立起又一個婚姻關係,或者明知他人沒有與合法配偶解除婚姻關係而與之建立婚姻關係的行爲,稱作爲重婚。
重婚罪判刑:重婚是一種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爲,依刑法第258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