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損失與違約責任的關係是什麼

賠償損失與違約責任的關係是什麼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賠償損失與違約責任的關係是什麼

合同糾紛是我們經常會遇到的一種糾紛類型,而合同糾紛引起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於一方未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進行履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違約所造成的。而對於違約一方而言,他在違約的時候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違約責任是違約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需要承擔的責任,而他的責任形式通常是一種財產責任。而且違約責任它具有損害填補的這樣一個性質。那麼填補的是什麼呢?填補的就是非違約一方的損失。同時違約責任,法律規定是允許雙方在可以在合同中進行約定的。那麼約定的最明顯的一種典型的方式就是爲約定違約金這樣的一種方式,或者是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損失賠償計算的一個方法。一般來說,我違約責任需要承擔的刑責任形式主要包括三種,一個是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一個是採取補救措施,而另一個就是賠償損失。當然違約責任還可以透過約定的方式表現,就比如說我們剛剛所談到的約定違約金和定金這樣的一些方式來表現。因此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違約情況的時候,賠償損失實際上是違約責任承擔的一種形式。在雙方合同約定了違約金,然後又產生了實際損失的時候,那麼我們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既主張違約金,又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這樣的一個責任。在要求賠償損失的時候,如果雙方當事人對於損失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來進行計算就可以了。如果是沒有約定,那麼根據合同法第113條第一款的規定,損失的賠償額應當是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一個利益及逾期利益損失。對於在合同中約定有違約金條款這樣的情況呢,那麼我們的非違約一方直接按照約定的違約金條款進行計算,就可以了。當然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法律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不能過分的高於造成的損失,一般來說這個標準只要不超過損失的30%,那法律都會支援的。那麼舉一個例子,就比如說我們合同總的標的額是10萬,那麼雙方約定的這個違約金如果是不超過30%即3萬元的話,那麼一般這樣的約定是法律都會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