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該怎麼辦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該怎麼辦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有什麼流程

一、因外商企業投資者之間的意思自治發生的股權變更


(一)投資者之間簽訂轉讓股權協議一方投資者與第三方簽訂轉受讓股權協議;


(二)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變更時,報送中方投資者的主管部門對企業投資股權變更籤署意見,對需要變更的股權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三)根據外商企業原審批機關的要求報送相應檔案;


(四)審批機關自收到規定報送的全部檔案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


二、因外商企業投資一方未出資或未繳清出資發生的股權變更,守約方投資者申請變更股權的程序爲


(一)守約方向原審批機關申請修改原合同、章程、並取得批准


(二)應向原審批機關遞交變更申請書、原審批機關批准修改原合同、章程的批准檔案、重新換髮的批准證書、新合營各方授權代表共同簽署並經審批機關批准的合同、章程。


三、因法定事由發生股權變更的程序。法定事由是指外商企業一方投資者合併、分立、破產、被解散、被吊銷、註銷或死亡等事件。只要出具法定事由發生的證明並提交董事會的決議以及董事會簽署的申請變更股權的申請書給原審批機關。原審批機關應給予依法辦理變更股權手續或撤銷外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