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都有什麼呢

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都有什麼呢
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都有什麼呢
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有:
1.嚴重遺傳性疾病,是指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爲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
2.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以及醫學上認爲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3.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