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特徵是什麼

物權的特徵是什麼
物權的特徵是什麼
物權具有如下特徵:
1、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
物權是指特定主體所享有的、排除一切不特定人的侵害的財產權利。物權是一種絕對權和“對世權”。物權的權利主體特定,義務主體不特定,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負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的義務。而債權只是發生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係,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債權人的請求權只對特定的債務人發生效力,因此被稱爲對人權。
2、物權的內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並排斥他人干涉
物權的權利人享有對物直接支配,並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所謂直接支配,是指權利人無須藉助於他人的行爲就能夠行使自己的權利。物權的權利人可以依據自己的意志直接依法佔有、使用其物,或採取其他支配方式。
所謂排斥他人干涉,是指物權具有排他性。這種排他性一方面是指物權具有不容他人侵犯的性質;另一方面是指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時成立兩個內容不相容的物權,例如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時設立兩個所有權。
3、物權的客體是物
物權關係是民事主體之間對物質資料的佔有關係,所以,物權的客體是物而不是行爲。當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物權的客體還可以是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