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架鬥毆中怎樣纔算正當防衛

在打架鬥毆中怎樣纔算正當防衛
在打架鬥毆中怎樣纔算正當防衛
在傷害案件中,相互鬥毆因是雙方以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進行相互攻擊的行爲,在正常的互毆中是一種相互侵害,都具有互相防衛意圖,因此,一般不存在正當防衛;
    但是,在相互鬥毆中,如果一方已經停止鬥毆,向另一方求饒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緊追不捨,繼續實行侵害,此時鬥毆的性質已經轉化爲單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