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方一直不過戶

二手房買方一直不過戶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二手房不過戶可以嗎

(一)爲什麼存在不過戶的現象

現行政策規定滿兩年的普通住房可以免營業稅,滿五年可以免所得稅。有些當事人爲節省一些費用,約定數年 後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這種做法危害極大,一旦出現糾紛,後悔莫及,不應提倡,不要因小失大。

(二)二手房不過戶存在哪些風險

1、房屋不過戶雙方均可能反悔

隨着房價的漲跌變化,由於房價的變動,買賣雙方對已交易的二手房最終流產,引發了許多矛盾。如果已經辦理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就不存在這些麻煩了。

2、房屋共有人不同意賣房。

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房主與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如果辦理了房屋過戶,纔可能善意取得該房產。

3、賣房者對房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

由於我國對不動產實行的是登記制度,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只能體現債權關係。但由於雙方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轉移變更登記對覈實物權不發生法律效力,房屋的產權人仍然是原出賣人,出賣人仍可以行使房屋所有權人的相應權利,而買房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手房過戶的時候,如果交易的二手房屬於“滿五唯一”或者“滿二”的話,那麼可以免除個稅或者增值稅。因此,有些人爲了避稅,在購買二手房之後並不會馬上過戶,而是選擇等滿五年或者二年,這樣做無疑會帶來更大的風險,嚴重還會導致交易失敗,從而因小失大,損害到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