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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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間取保候審可以申請嗎


刑事訴訟法》第52條規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96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爲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上述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近親屬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均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但其聘請的律師不能代爲申請取保候審。而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除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申請取保候審外,犯罪嫌疑人及其近親屬聘請的律師也可代爲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