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鬧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家庭暴力鬧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家庭暴力鬧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1、家庭暴力鬧離婚財產的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家暴是婚姻中的過錯行爲,所以家暴方在分割財產時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另外無過錯方還可以要求家暴方因家暴’行爲給予自己離婚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七條 承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爲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於當事人基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援。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