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過戶可以委託書

房屋買賣過戶可以委託書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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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房產買賣過戶的材料準備主要有: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