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加班費算工資嗎

獎金加班費算工資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爲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爲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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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可以代替獎金嗎

加班工資是法定的,只要勞動者有加班,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相應標準支付加班工資。而獎金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範圍,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獎金的發放與否。因此該單位以發放獎金爲由,不給職工發放加班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

不能因爲員工要離職了,對於其應得的加班費就可以不予支付,這樣顯然是對員工合法權益的侵犯,那麼用人單位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在涉及到離職後加班費怎麼算問題的時候,我們也要搞清楚此時究竟是按照怎樣的方式來進行計算的,如果算出來的加班費不合理的話的,勢必會對其中一方造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