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處理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交警處理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交警處理流程是什麼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交警處理流程: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當立即劃定警戒區域,勘察現場,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透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鑑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後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條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當立即進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現場安全防護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誌,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視情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誌;
(二)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